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叫废油漆渣。
传统喷漆工艺是利用喷枪喷涂,油漆经过喷枪雾化成微粒均匀覆盖物体表面。在喷漆过程中,由于压缩空气的作用,会产生大量“飞漆”,“飞漆”落入喷漆车间的水池,黏附在车间四壁,形成“废油漆渣”。
废油漆渣,该物质属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HW12类危险废物,废漆渣的危险特性主要是毒性和易燃性。
环保部门对有关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加强的监督,规定产生废染料、废涂料、废油漆等危险废弃物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要按要求申报产生的染料涂料废物,废油漆,废漆渣等危险废弃物类别、数量、去向,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等措施进行暂时贮存,并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针对企业涂装产生的废弃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中第十二条“HW12类染料、涂料废物”,作如下规定:
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废漆渣及与油漆接触过的容器和工具;以及相关废水处理污泥、废吸附剂等具有毒性,均属于危险废弃物。所以经过机器处理的漆渣,也属于危险废物,并不能脱离国家规定的范畴。
国家明确规定产生此类废弃物的企业或单位个人,必须到环保局申报产生等废弃物类别、数量、去向,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等措施进行暂时贮存,并预登记每月每年产生废漆渣的数量。然后企业和环保局制定的有许可经营的回收单位签订处理协议,企业支付处理费,回收单位负责拉走并通过特定工序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