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及使用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本文编写了解答材料,供《名录》使用中参考。
1. 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需要做哪些衔接工作?
答:本次《名录》修订新增减了部分危险废物以及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需要做好《名录》实施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联单、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工作。例如:
1)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排污许可证等信息。
2)危险废物收集、综合许可证中相关危险废物种类和代码等发生变化的,持证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作出变更。
3)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相关企业应对转移计划进行变更并重新提交转移申请。
2.列入《名录》豁免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3. 本次修订删除的废物,以及《名录》中用括号注明的“不包括…”的废物,是不是意味着其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答:根据危险废物的法律定义,列入《名录》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名录》废物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也属于危险废物。
本次修订删除的废物,以及《名录》中用括号注明的“不包括…”的废物,均属于未列入《名录》的废物。对于这些废物,若不能通过工艺分析等排除其存在危险特性,则需进一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等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4. 根据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水性漆渣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
答:“不包括水性漆”是指水性漆渣不属于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等予以判定。
5. 外墙涂料是否属于900-255-12类废物,即“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
答:900-255-12是指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外墙涂料不属于颜料,因此废弃的外墙涂料不属于900-255-12类废物。
此外,废弃的外墙涂料的属性应根据其外墙涂料的组成成分,明确是否属于水性涂料,属于水性涂料的不属于900-299-12类废物。
6. 水性油墨印刷产生的清洗墨辊废水和废水处理污泥是否属于900-299-12“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类废物?
答:水性油墨印刷产生的清洗墨辊废水和废水处理污泥不属于《名录》中的900-299-12类废物。
7. 大修渣湿法处理设施使用的循环水和循环水池的污泥是否属于772-006-49类废物?
答:应首先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判断循环水是否属于固体废物,若不属于固体废物,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大修渣湿法处理设施使用的循环水池的污泥属于772-006-49类废物。
8. 900-047-49是否包括企业的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物?
答:包括。
9. 不锈钢电炉炼钢除尘灰应纳入HW21还是HW23?
答:不锈钢炼钢除尘灰中以含锌为主,因此应归为HW23。
10. 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ran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含有或沾染腐蚀性、易燃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
答:含有或沾染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不属于《名录》中的废物,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予以认定。
11. 221-002-35“碱法制浆过程中蒸煮制浆产生的废碱液”指的是造纸黑液还是白液?
答:碱法(烧碱法和硫酸盐法)蒸煮制浆产生的黑液和白液均属于废碱液,属于《名录》中的221-002-35类废物。
12. 关于《名录》豁免清单中900-249-08“废铁质油桶,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是否可以理解为废油桶倒置没有油流出即可?另外,铁质废油漆桶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答:废油桶倒置没有油流出可视为满足“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的条件,但是对其“ 金属冶炼”利用过程实施豁免还应满足“经打包压块后” 这一条件。
铁质废油漆桶不在《名录》豁免清单范围内。
13. 根据《名录》豁免清单,321-024-48、321-026-48类废物中的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是否可以理解为铝灰渣和铝灰可以外售其他企业提炼铝?
答:从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的企业无需持有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但除此以外该类废物的其他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新版危废名录的一些常见问题解答,小编会定期更新新名录中遇到的问题,如果您对危废固废这块有疑问,欢迎致电博森环保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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