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环境管理档案保存要求等,确保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符合有关要求,应保持环境管理资料齐全,按照静态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档案分类分盒存放。对不按规定建立环保管理台账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一、静态管理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法人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污染防治设施运营主管等的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
3、环保审批文件;
4、排污许可证 ;
5、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及验收文件;
6、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
7、在线监测(监控)设备验收意见 ;
8、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收运合同 ;
9、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表;
10、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评估验收意见 ;
11、排污口规范化登记表 ;
1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排放口平面图;
1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
1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15、生态环境部门的其他相关批复文件等。
二、动态管理档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 ;
2、原辅材料管理台账 ;
3、在线监测(监控 )系统运行台账;
4、环境监测报告;
5、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监测信息记录等各种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 ;
6、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 ;
7、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 ;
8、行政命令、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相关文书及相关整改凭证等。
【本文标签】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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