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业有限公司篡改废水自动监测数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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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08
2023年4月,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江苏某药业有限公司废水在线监控数据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等污染物浓度连续多日无明显变化,且明显偏低,存在异常情况。经调取该企业受纳污水处理厂手工采样记录,发现排放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连续超标,对比该企业2023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判定该企业可能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自动监测站房内有一塑料桶装有淡黄色可疑液体,经测与该企业近期在线数据高度吻合,但使用该企业排放水正常做样时数据明显超标。在确凿证据面前,该企业污水站负责人承认因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连续超标,为掩盖超标事实,将排放水用自来水稀释后调配成“合格”水样,并将在线监控设备的取样管插入装有“合格”水样的纯净水瓶中,造成排放水达标的假象。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该企业上述行为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案移送至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案件启示】
充分运用自动监控大数据平台开展分析,强化非现场信息研判,从大量看似达标数据中发现违法线索。在执法人力资源有限的客观情况下,让数据跑路、让数字说话、让科技发力,进一步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优化执法效能。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