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是将危险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基于生态工业原则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与传统的危险废物焚烧炉相比,新型干法水泥窑具有焚烧温度高、焚烧空间大、焚烧停留时间长、焚烧状态稳定、 碱性的环境气氛、 无二次污染以及投资成本低等优势。既减少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也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对降低环境风险做出了贡献。
适合
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废物应该满足水泥生产对原料或者燃料的基本特性要求,不应对水泥生产过程和水泥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入窑废物中重金属以及氯、氟、硫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的要求。
并不是所有的危险废物都能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例如:放射性废物、爆炸物及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废物等。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有着较多优势:
(1)投资小,工艺成熟,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能够以现有的水泥厂设备为基础,设备投资小。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处理过程同常规的焚烧炉原理相同,即高温热化学反应,只是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水泥窑内的温度更高、热容量更大、废物停留时间更长,这些都有利于更彻底燃烧,高温环境下有利于有机有害物质的焚毁,避免产生二噁英。危险废物燃烧后的金属元素等可进入水泥熟料中,水泥窑碱性环境还能够吸收焚烧中产生的酸性气体,如HCL、SO2等,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2)推动水泥企业创新发展。随着对环境保护的以及全社会节能减耗的重视,水泥企业也需要践行绿色发展,节能降耗。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能够通过各类危险废物替代部分燃料,减少能耗,而且有利于部分企业的转型,推进水泥企业以及产品的多元化发展;
(3)改进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问题。不同地区因为对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造成非法处理危险废物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管理。水泥窑协同处置处理设施可在水泥厂基础上实现对废弃物可燃资源的回收利用,提高对不同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问题。当然依托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大容量可提高对不同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逐步实现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的比例,使其处于平衡状态。
(4)减少再污染。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处理期间采用的水泥回转窑系统处于负压状态,因而燃烧过程中可避免出现烟气、粉尘等污染物外溢问题,避免危险废物处理期间的再污染。
(5)处理范围广。水泥窑协同涵盖HW02-HW50共40大类危废处置需求,适应约60%种类的危废处置,还可处理生活垃圾、工业固废、污泥、污染土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