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市境内渗漏方式非法排放废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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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7
2023年4月,举报人向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反映杜某渗排电镀废水的环境违法问题。经查,杜某建办电镀作坊,电镀废水通过电镀槽下方无防渗漏措施的地坑渗排。经对电镀槽下方地坑水采样分析,总铬、六价铬、总铅浓度分别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排放限值18500倍、4600倍、164倍。
查处及奖励情况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苏州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奖励;并对作坊电镀设备予以查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16〕29号),将杜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张家港市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杜某取保候审。
启示意义
该电镀作坊设置在乡镇偏远区域厂房内,电镀废水通过渗排方式排放,日常不易发现。通过举报,有效指引执法人员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污染隐患。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